中新網1月8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,內蒙古、江蘇、江西三名廳級幹部涉嫌受賄犯罪被檢察機關決定逮捕:
  2015年1月7日,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,依法對內蒙古銀行副行長延城(副廳級)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
  日前,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決定,依法對江蘇省能源局局長陳勇(副廳級)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
  日前,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,依法對江西省扶貧和移民辦公室原黨組成員、副主任鐘炳明(副廳級)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  (原標題:內蒙古、江蘇、江西三名廳級幹部涉賄被逮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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